男子为卖淫女介绍嫖客直接发生性关系,从中抽成!获刑5年 拉皮条的终局:刘某某的"抽成生意"与五年铁窗 2025年6月18日上午,市中级法院的法槌声格外响亮。53岁的刘某某穿着囚服,头发花白,听到判决结果时腿一软,差点瘫在被告席上——"被告人刘某某犯介绍卖淫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1万元。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1000元,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" 这话像锤子,砸得他耳朵嗡嗡响。 时间倒回一年前,刘某某还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算着"流水"。他原是小区门口的保安,因为偷懒被辞退后,整天琢磨着"来钱快的道"。有次在麻将馆听人闲聊,说帮"小姐"牵线能抽成,他心里活泛起来。 "玲姐,我这儿有个熟客,开大车的,出手大方,今晚有空不?"他对着手机喊,声音压得低低的,另一只手飞快地敲着计算器——这笔成了,他能抽20%,差不多一百五。 电话那头的玲姐是他搭上的第一个"线人"。一开始他还不好意思,只敢在微信里问问,后来见钱来得容易,胆子越来越大。他建了个群,里面有四五个卖淫女,还有二十多个常来的"客户",每天早上发"今日推荐",晚上结算抽成,比上班时勤快多了。 有回一个姓王的客户嫌玲姐年纪大,刘某某赶紧接话:"王哥别急,我给你找个年轻的,小张才20,保证满意。"他骑着电动车跑了三个巷子,把小张接到王哥开的宾馆,临走时还特意叮嘱:"记得多要点,回头给我抽三成。" 小张后来跟他抱怨:"刘哥,你抽得也太多了。"他眼睛一瞪:"我不给你找活儿,你喝西北风去?这叫信息费,懂不?" 他不光介绍,还管"售后"。有次客户赖账,他带着两个老乡堵在人家工地门口,叉着腰骂:"玩了不给钱?当我们是好欺负的?"最后硬是把钱要了回来,自己还多拿了两百"辛苦费"。 他总说自己这是"中间人",不算犯法。直到警察冲进出租屋那天,他还在数钱——桌上的塑料袋里,全是皱巴巴的零钱,加起来正好是刚抽成的800块。 "你这手机里的聊天记录,'介绍小张'、'抽成三成',这些都是证据。"警察翻着他的微信,语气严肃。刘某某当时还嘴硬:"我们就是朋友帮忙,哪犯法了?" 可当51000元的违法所得流水摆在面前,他没话说了。那些他记在烟盒上的数字——"3月抽成3200"、"4月流水2万1",全成了定罪的铁证。 庭审那天,刘某某的老婆没来,只有儿子在旁听席上红着眼圈。他想张嘴说点啥,喉咙却像堵着棉花。法官问他还有啥辩解的,他摇摇头,眼泪掉了下来:"我就是贪财,糊涂啊......" 宣判结束后,法警把他带下去时,他回头望了一眼,阳光从法院的窗户照进来,亮得刺眼。他想起自己当保安时,每天看着太阳升起,那时虽然挣得少,心里踏实。 现在踏实没了,只剩五年刑期和11万罚金。那些他以为"来钱快"的捷径,终究通向了铁窗。 这事儿传开后,小区里的老人们感慨:"挣钱哪能走歪道?刘某某这是自作自受。"其实道理谁都懂,可总有人觉得"就一次没事"、"查不到我头上"。但法律的账,从来都算得清清楚楚——你在暗处抽的每一分成,早晚会在明处,变成该付的代价。 刘某某的故事,就像面镜子,照出那些想走捷径的人:世上哪有那么多"便宜"可占?每笔不合法的收入背后,都标着你付不起的价码。